第二十四章 手写的从前
次日清晨。
秦天早早就爬了起来,他一边洗漱,一边练习着唱歌。
他总不能每一次都依靠金嗓子喉咙片吧?
他索性就要开始练习唱歌的技巧,可能先天没有那么好,但努力还是能够后天改变。
大清早上的,正在沉睡的老王,被一声声的歌唱给活生生地吵醒。
“啊啊!”
王晓建快要抓狂了,拿起枕头死死地捂住自己的脑袋,想不让自己听见那声音,结果,那声音似乎是有了穿透力一样。
“尼玛呀~~~”老王当即就爬了起来,瞧见秦天在阳台上唱歌,整个人都傻了。
“服了!”
“老大,我给你跪了,我要睡觉。”
然而,秦天貌似都没有听见他的声音,整个人唱的很入迷。
“我看着你脸轻刷着和弦”
等等!
老王惊呆了!
这好像又是一首很好听的歌?
王晓建爬了起来,一边刷牙,一边听着秦天的歌唱。
“微风需要竹林 溪流需要蜻蜓,乡愁般的离开需要片片浮萍。”
听到这一段Rab,老王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快起来了,口中的泡沫都掉在了地板上。
他连忙地拿出手机开始录制。
尽管,只是歌曲一小段。
“叮!初级歌唱技术,距离升级(39/500)”
秦天听到脑海中电子合成的声音,不禁地摇了摇头,还是太慢。
他现在的初级歌唱技术,就相当于和某些网红歌手差不多,如果达到中级就相当于歌坛歌手级别,高级便是达到天王级别,就比如周、林这两位大神。
而吃下金嗓子喉咙片,就相当于瞬间达到天王级别,这就是22世纪的黑科技。
“老大,这是什么歌啊?”
王晓建拿着毛巾擦拭着脸蛋,开口询问道。
“以后你就知道了。”
秦天走回房间,端起一杯水喝了下去,他看了看手机,发现有一些消息。
其中有编辑老六、程冰冰、还有班群里的消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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